党建系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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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近期宣传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2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

为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师生爱国爱党的情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为实现学校“双一流”建设、“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宣传部就近期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十九大精神学习计划

学习宣传好十九大精神,理解贯彻好十九大报告,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为重要的政治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提升“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服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上来,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师生爱国爱党的情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十九大精神与推动学校和本单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强化改革发展的行动自觉,与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双一流”建设、落实学校“十三五”规划结合起来,以一抓到底的毅力,以学习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要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浓墨重彩做好学校事业成就的宣传,讲好交大故事,传好交大声音,树好交大形象,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阵地。

3.积极主动邀请学校理论宣讲团赴本单位开展宣讲活动。

4.哲学社会科学学院要积极组织专家撰写理论文章,并会同宣传部、社科处做好向各类社会媒体推介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公管学院结合理论专家宣讲工作,于9月30日前将讲稿凝练成理论文章提纲报送宣传部,同时其他哲学社会科学学院也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专家报送理论文章提纲)

5.相关学习计划和学习情况及时报送宣传部,并及时汇总学习体会和心得,宣传部将选择在新闻网“学习心语”和校报刊发,并汇总上报省委宣传部和中宣部。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根据中央、教育部党组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整改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出台《中共西安交通大学委员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西交党发【2017】36号)等文件。

1.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地位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和领导权,着力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的指导地位,巩固全校师生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的共同思想基础,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实思想保证。

2.党政领导班子是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3.实行意识形态工作分级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明确本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抓好推动落实。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状况,查摆问题,及时报告,找准要害,主动沟通,稳妥处置,保证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得到落实。分党委每半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一次自查,年底向校党委作专题汇报。

5.依据本办法,各单位10月底前要制定相应细则,并报送宣传部。

6.年底学校党委将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

三、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进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出台《中共西安交通大学委员会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西交党发【2017】37号) 。

1.分党委(党工委、总支)对本级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第一负责人,宣传委员是中心组学习直接负责人。分党委(党工委、总支)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分党委(党工委、总支)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

2.二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结合本单位发展和学科特点开展有特色、有创新的学习活动。分党委要精心组织具有本单位特色和学科特点的学习报告,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及其他二级党组织中心组成员参加报告学习。二级党组织中心组视情况面向全校师生开放,年终由党委宣传部统一汇编报告内容。

3.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分党委中心组的集体学习,二级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党支部的学习活动。

4.要健全集体学习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学习档案制度。学习档案包括中心组成员名单、中心组学习有关文件和学习参考资料、中心组发言材料、学习制度、学习计划、考勤考核记录、学习记录、学习成果等。学习记录要规范,档案资料完整保存备查。

5.二级党组织中心组每年年底向党委宣传部报送本年度学习情况和下年度学习计划。

6.党委宣传部定期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汇报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情况,向各二级党组织通报二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情况,向校内外媒体推介选登学习心得体会。

联 系 人: 李亚琼

联系电话:82666874

联系邮箱:xcb@xjtu.edu.cn

党委宣传部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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