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09年机械工程学院接收保送研究生工作,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经研究制定本实施办法。
接收保送研究生的先后次序为:本院本硕班学生,本院具有保送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外院具有保送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外校具有保送研究生资格的学生。
接收各类学生的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本校保送研究生
1、本硕班学生
(1)本硕班学生按成绩排名优先选导师;
(2)每位导师只能接收一名本硕班学生。
2、本院其他具有保送研究生资格的学生
(1)按成绩排名先在本院内选导师;
(2)保送到院内的学生要求必须硕博连读,非硕博连读的学生重新排名推荐到外校;
(3)本校其他学院具有保送研究生资格的学生,保送到本院要求必须硕博连读;
(4)每位导师录取本校(院内及院外)保送研究生不超过2名。
二、外校保送生
1、原则上只接收有研究生院学校推荐的保送生,“211”高校特别优秀的保送生综合成绩年级前3%,经学院组织面试后,方可接收。
2、接收外校的保送生由学院安排面试择优录取。
3、在优先考虑学生志愿与导师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学院酌情统筹调剂指导教师。
4、凡事先有与其它学校优秀毕业生联系的导师,尽快将名单交予学院,以便学院组织面试并分配导师。
三、导师接收保送研究生的名额
1、凡西安交通大学200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上规定具有指导研究生资格的教师,才能接收保送生。
2、每位硕士生导师接收保送生不超过2名。
3、正式博士生导师(不含合作博导)接收保送生原则不超过4名,其中硕博连读生不少于2名。
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08.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