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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4级本科生专业选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30 点击数:

一、参与本次专业选择的学生范围

1、机械工程学院2024级未确定主修专业的在籍在校学生。

2、因休学等原因不在学校学习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复学后按照复学年级专业选择规则执行)。

3、2024年前入学,因休学、保留学籍等原因复学后进入2024级,未选择专业的学生,参加本次专业选择;确定主修专业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

4、2024级港澳台学生、留学生、预科转入学生,以及已确定主修专业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

二、备选专业及接收计划

机械工程学院2024级专业选择备选专业有:机械工程、智能制造工程、车辆工程。

各专业接收学生人数计划如下:

序号

专业

学院总计划(人数)

专业计划(人数)

1

智能制造工程

366

130

2

机械工程

182

3

车辆工程

54

三、录取规则及综合成绩核算办法

本次专业选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遵从综合成绩”的原则进行,依据志愿顺序、综合成绩和专业接收计划进行专业选择确认。未按要求填报志愿者,将在接收计划还有余量的专业中予以调剂。

综合成绩=90%学业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其中学业成绩为2024级机械类主修培养方案中2024—2025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的学分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同一课组中多修课程,按选课顺序取最早选课的课程参与计算;应修但未修读的课程、缓考后未在下一学期初补考的课程,按0分计算;补考或重修考试及格的成绩按“60分”计算;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含补考、重修不及格),按初次考试成绩计算。基础通识类核心课、基础通识类选修课不参与计算。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由书院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评定。

四、组织实施及后续时间安排

学院成立专业选择工作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授代表为成员,负责并统一组织专业选择各项工作。

专业选择接收计划公布后,

1、6月3日9:00—6月6日18:00,学生填报志愿。每位学生根据个人志愿按顺序填报3个专业,不得少填志愿填报截止后,不允许补填、更改。

2、7月1日-7月7日,学院进行综合成绩核算及确认。

3、7月11日前完成录取工作,7月11日-13日对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录取结果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变更学籍。

五、其他说明

1、学生可通过以下方式。就本次专业选择事宜向学院教务办王老师咨询:

电话:82668858,邮箱:wangfen@xjtu.edu.cn;

办公地点:西二西254

2、学生若对专业选择工作有异议,可实名向学院工作小组反映或申诉。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选择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学院专业选择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电话:82668858,邮箱:wangfen@xjtu.edu.cn

学校专业选择工作组联系方式:

电话:82668305,邮箱:anna831@xjtu.edu.cn

机械工程学院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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