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来源: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4日 15:00点击: 分享到:

机械工程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参评对象:

2025级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

二、参评资格:

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思想品德要求,不符合者无参评资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品学兼优,学风端正;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

5.需缴清学杂费或已通过绿色通道进行缓缴,且不存在其他欠费项。

三、评定办法:

1.按照年级综合成绩排名(学习成绩(55)+思想品德评分(15)+科研成果加分(30)),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每名研究生每年至多获得一项社会奖学金;

2.学习成绩按照《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绩点计算办法》计算;

3.思想品德评分按照《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生奖学金思想品德评分细则》打分;

4.科研成果加分按照《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生奖学金科研成果评分细则》核定;

5.学术型与专业型硕士生分别排名,各类奖学金具体名额由学院评定小组按照学校下发的指标确定;

6.综合分数相同情况下,学位课平均成绩高者优先申请奖学金;

7.所有参评成果仅可使用一次,获评后不可重复使用,若发现重复使用,取消参评人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注: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本办法享有最终解释权。

机械工程学院

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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