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参评对象:
2025级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
二、参评资格:
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思想品德要求,不符合者无参评资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品学兼优,学风端正;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
5.需缴清学杂费或已通过绿色通道进行缓缴,且不存在其他欠费项。
三、评定办法:
1.按照年级综合成绩排名(学习成绩(55)+思想品德评分(15)+科研成果加分(30)),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每名研究生每年至多获得一项社会奖学金;
2.学习成绩按照《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绩点计算办法》计算;
3.思想品德评分按照《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生奖学金思想品德评分细则》打分;
4.科研成果加分按照《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生奖学金科研成果评分细则》核定;
5.学术型与专业型硕士生分别排名,各类奖学金具体名额由学院评定小组按照学校下发的指标确定;
6.综合分数相同情况下,学位课平均成绩高者优先申请奖学金;
7.所有参评成果仅可使用一次,获评后不可重复使用,若发现重复使用,取消参评人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注: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本办法享有最终解释权。
机械工程学院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