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会文件
机械研会〔2020〕4号
关于召开机械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机械工程学院各党支部、班级: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相关规定,经2020年11月6日第十届研究生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并报校党委批准,决定于2020年12月召开我校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根据会议要求,我院将召开2020-2021学年研究生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西安交通大学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级研代会代表
(一)院级研代会代表条件
1.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
3.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关注学校和学院发展,关心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有一定的建言献策能力,在研究生群体中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奖学金评定之班级互评一项中应获得“良好”及以上评价;
4.在研代会召开期间能够保证全程参与会议所有议程,认真参与工作讨论和选举工作,能够积极倾听和搜集研究生同学的意见建议,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5.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科研学术活动,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支持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的工作;
6.无任何纪律处分和不良记录,无课业不及格现象,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院级研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1.各班班长组织成立本班研代会代表选举专项工作组,动员班级同学参与研代会代表报名,各班报名人数应不少于本班人数的4%,且不设上限;
2.机械工程学院研代会筹备组经初步审查后,根据各班报名实际情况确定研代会代表名额,并将报名信息及代表名额反馈至各班级;
3.由各班级内部酝酿或选举产生本班级推荐的代表人选,并反馈至学院研代会筹备组;
4.经机械工程学院研代会筹备组整理后将代表名单公示三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本班班长向筹备组提出。
二、院级常任代表
(一)院级常任代表条件
院级常任代表须从院级研代会代表中经酝酿、选举产生,须满足院级研代会代表的所有条件。
(二)院级常任代表产生办法
1.院级筹备组按照不少于院级研代会代表10%的数量确定院级常任代表名额,并从院级研代会代表正式名单中按照上述名额120%以上的比例推选院级常任代表候选人;
2.院级筹备组将上述推选名单报校级研代会筹委会进行资格审查,经批准后院级筹备组将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院级筹备组召开院级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纸质投票的方式,从院级常任代表候选人中差额选举产生院级常任代表,经报校级研代会筹委会批准后,最终确定院级常任代表人选。
三、校级研代会代表
(一)校级研代会代表条件
校级研代会代表须从院级研代会代表中经酝酿、选举产生,须满足院级研代会代表的所有条件。
(二)校级研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1.机械工程学院的校级代表名额为42名,院级筹备组从院级学生代表正式名单中按照名额120%以上的比例推选校级研代会代表候选人;
2.院级筹备组将上述推选名单报校级研代会筹委会进行资格审查,经批准后院级筹备组将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院级筹备组召开院级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纸质投票的方式,从校级研代会代表候选人中差额选举产生校级研代会代表,经报校级研代会筹委会批准后,最终确定校级研代会代表人选。
四、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议程
1.听取和审议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会工作报告,展望和部署今后一个学年的工作;
2.选举产生2020-2021学年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
3.选举产生2020-2021学年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
4.选举产生西安交通大学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五、大会筹备节点
2020年11月12日18:00前,各班班长提交代表登记表及班级代表汇总表电子版至邮箱xjtume_yanhui@163.com;
2020年11月13日18:00前,各班班长提交代表登记表及班级代表汇总表纸质版至2-2073办公室;
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1.机械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组名单
2.机械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机械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