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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 学年研究生表彰奖励申请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3 点击数:

机械学院各班级:

为激励研究生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英雄主义、乐观主义”旗帜,传承弘扬西迁精神,潜心科研、矢志创新、爱国奋斗、追求卓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表彰奖励办法》(西交研〔2019〕114号)的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研究生表彰奖励的申请评定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2016、2017、2018、2019、2020级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9、2020级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长学制研究生)等均有资格申请参加本学年表彰奖励评定工作。

2.因国家和学校(包括学院和导师)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国(境)外学习等原因休学的研究生仍具备参评资格。

3.参评学年由于疾病、生育、创业等原因暂时中断学业,休学未在校学习者,不具备当年参评资格。

二、申请条件

(一)参评表彰奖励的研究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严守学术规范;

4.学习刻苦努力,潜心科研,矢志创新,积极实践,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或专业实践表现优良;

5.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关心同学,团结互助,深受师生好评。

(二)个人荣誉称号评选条件和标准

优秀研究生每学年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20%,标准如下:

1.科学研究或专业实践表现突出,在学术论文、专利或解决专业实践问题等方面取得成果;

2.学习勤奋刻苦,培养方案规定的当学年必修课程无考核不及格(补考、重修视作考核不及格),完成“三助一辅”工作, 综合排名应为本专业前30%。

优秀研究生干部每学年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10%,标准如下:

1.担任研究生干部且任职满一年,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

2.积极组织参与各项学生工作和集体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群众基础;

3.学习勤奋刻苦,培养方案规定的当学年必修课程无考核不及格(补考、重修视作考核不及格),完成“三助一辅”工作,综合排名应为本专业前40%;

4.热爱劳动,注重锻炼,能带动同学积极参加各种劳动教育和体育活动。

(三)集体荣誉称号评选条件和标准

文明班集体每学年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研究生班集体总数的10%,每个获奖班集体奖励 1000 元,标准如下:

1.班集体积极组织党团理论学习和其他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班集体同学的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

2.班委会和党支部、团支部团结协作,富有凝聚力,研究生干部以身作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关系融洽;

3.班集体班风优良、学风浓厚、考风端正,班集体同学学业成绩名列学院前列;

4.班集体科学研究或专业实践表现突出,班集体同学在学术论文、专利或解决专业实践问题等方面取得成果名列学院前列;

5.班集体积极组织同学参加体育比赛、劳动实践、校园文化等课余活动,丰富同学学习科研生活,各种集体活动参与面广。

三、评定流程

1.研究生本人或班集体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2);

2.学院组织评选并报送审核(汇总表见附件3、4);

3.学校审核及确定名单;

4.学校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5.学校评审委员会审定。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与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表彰奖励名额已分开下达,分别评定;

3.各班在指定日期前将本班初评结果汇总表,与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文明班集体申请表等纸质版报送研工办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4. 学院对初评结果在相关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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