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 参评对象:
2021级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
二、 参评资格:
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思想品德要求,不符合者无参评资格: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品学兼优,学风端正;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
5. 需缴清学杂费或已通过绿色通道进行缓缴,且不存在其他欠费项。
三、 评定办法:
1. 按照年级综合成绩排名(学习成绩+思想品德评分+科研成果加分),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每名研究生每年至多获得一项社会奖学金;
2. 学习成绩按照“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绩点计算办法”(附件一)计算;
3. 思想品德评分按照《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生奖学金思想品德评分表》(附件二)打分;
4. 科研成果加分按照“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生奖学金评定科研成果评分细则”(附件三)核定;
5. 学术型与专业型硕士生分别排名,各类奖学金具体名额由学院评定小组按照学校下发的指标确定;
6. 综合分数相同情况下,学位课平均成绩高者优先申请奖学金;
7. 所有参评成果仅可使用一次,获评后不可重复使用,若发现重复使用,取消参评人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四、 考核时间:2022年10月。
注: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本办法享有最终解释权。
机械工程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 参评对象:
2020级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
二、 参评资格:
申请者思想品德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品学兼优,学风端正;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
5.需缴清学杂费或已通过绿色通道进行缓缴,且不存在其他欠费项。
不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研究生不具有参评资格。
三、 评定办法:
1. 学业奖学金等级沿用上一学年的评定结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20〕132号)和《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7〕89号)文件规定);
2. 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每名研究生每年至多获得一项社会奖学金;
3. 本年度中期考核优秀者自愿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由答辩专家从思想品德、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以及“三助一辅”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定;
4. 除中期考核优秀者以外,中期考核未被跟踪者,如有意愿参加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评选,需有至少3名二级及以上教授与学生所在系所系所长联名推荐参评(每名二级教授每年推荐研究生不超过两名);
5. 思想品德评分以班级评定小组统计为准:
依据学生日常表现给予思想品德评价,合格者给予满分,不合格者无参评资格。如有突出表现且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经个人申请,报学院评定委员会审批酌情加分(不包括科技竞赛类)。
四、 考核时间:2022年10月。
注: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本办法享有最终解释权。
机械工程学院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