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学院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助金评定办法
(一)参评对象:二年级正式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强军生除外)。
(二)参评资格:
有学术造假或学术不端行为者,无参评资格;
凡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研究生院或学校通报批评、受到学院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或治安管理处罚者,无参评资格;
前一年课程学习中有不及格或不合格记录者,无参评资格;
硕博连读且已转入博士班的同学不参评;
没有完成导师安排的相关科研工作的同学不参评;
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奖助金参评资格具有一票否决权。
(三)评定办法:
按照年级综合成绩排名(学习成绩占80%、班级互评占10%、科研成果加分占10%),择优确定奖助金获得者。
学习成绩按照“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绩点计算办法” (另附)计算。
班级互评按照“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生奖助金评定班级互评表(另附)打分。
科研成果加分按照“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生奖助金评定论文评分细则”(另附)核定。
学术型与专业型硕士生分别排队,年级综合排名处于前列的研究生,可获得奖助金;年级综合排名靠后的研究生,不获得奖助金,具体名额由学院评定小组按照学校下发的指标确定。
对于获得奖助金的研究生,学校免收其学费;未获得奖助金的研究生须向学校缴纳学费。
(四)考核时间:9月初。
机械工程学院
2011年9月
机械学院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助金评定办法
(二)参评资格:
1.有学术造假或学术不端行为者,无参评资格;
2.凡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研究生院或学校通报批评、受到学院警告(含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治安管理处罚者,无参评资格;
3.硕博连读且已转入博士班的同学不参评;
4.没有完成导师安排的相关科研工作的同学不参评;
5.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研究生的奖助金参评资格具有一票否决权。
(三)评定办法: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0]2号)文件精神,三年级硕士生奖助金评定办法如下:
1.中期考核结果作为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2.学院评定工作小组将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和奖助金分配名额提供给系所和导师。
3.由系所和导师组织的评定小组依据学院工作小组提供的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结合研究生平时的科研及工作表现等,确定奖助金获得者人选及奖助金评定排序名单(含系所全体参评学生)。
4.学院评定工作小组对系所和导师评定小组上报的奖助金获得者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
5.获得奖助金的研究生,学校免收其学费;未获得奖助金的研究生须向学校缴纳学费。
(四)考核时间:9月初。
机械工程学院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