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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9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医学部、金禾中心、前沿院):

社会奖助金是指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和助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

依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7〕89号)的精神和各设奖人与学校签订的协议,现将2017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 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依据2017年9月学籍注册信息,在国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但每名研究生每年至多获得一项社会奖学金。

2. 对于长学制研究生和八年制研究生,依据2017年9月学籍注册信息,已取得博士生学籍的,按照博士生对待;尚未取得博士生学籍的,按照硕士生对待。直博生按博士生对待。

3. 由于因国家和学校(包括学院和导师)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国(境)外学习等原因休学的研究生仍具备参评资格。

4. 研究生出现下列任一情形,不具备当年参评资格:

(1)参评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期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 参评学年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包括休产假)、创业等原因休学,未在校学习者;

(4)参评期间有课程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5)已毕业研究生、学习时间超出3学年的硕士研究生、超出4学年的普通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超出5学年的直博生均不具备奖学金参评资格。

(6)欠缴费用者。

二、评选种类与名额分配

详见《2017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精勤求学,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

5. 每项社会奖学金的具体申报条件详见《2017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奖要求一览表》(附件2)。

四、评审办法

自本年度开始,社会奖学金采取研究生自主申请、自担风险,学院审核的机制来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1.信息公开。学校以学院为单位下拨社会奖学金名额,各学院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分配。各学院将本院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名称、名额和具体要求等信息向研究生公布,接受研究生的申请和监督。

2. 研究生自主申请,自担风险。按照奖励优秀,避免重复工作的原则,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形成的综合排名为基础确定研究生申请时的先后顺序,结合各个社会奖学金的特殊要求,在各学院的社会奖学金名录中,排名靠前的研究生优先选择申请或者放弃,确定申请哪一项奖学金,前一名选定后,紧接着下一名选择,名额选完为止。选择结束后,研究生应按社会奖学金评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表(有关表格在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准备相关申请材料,按期提交学院,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申请。

3. 学院审核。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对研究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要充分听取广大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工部进行审定。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组织好评审工作,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审核参评人员资格,及时纠正研究生申请中存在的问题。

学院初评名单中如出现不符合参评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研究生,学校复审阶段将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和所占学院名额。学校将视情况对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下一年度名额分配时予以核减。

2.社会奖学金存在类型众多、要求不一、多轮评选等特点。在评选过程中,各学院要提醒研究生注意以下几点:

(1)本次集中评审,部分社会奖学金为差额评选,申请该奖项奖学金存在落选风险。

(2)本次集中评审后,根据社会奖学金项目的后续确定情况,学校有可能向部分学院下达少量社会奖学金名额启动再一轮评选,届时,本年度已获得社会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请。存在排名靠前者本次申请获得社会奖学金的奖金额度可能低于下一轮排名靠后者申请获得的奖金额度。

(3)获得蒋震奖学金等具有特殊要求社会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严格履行设奖协议要求,未能严格履行设奖协议要求的,将被取消获奖资格。如申请人不具备履行社会奖学金具体要求的条件或者意愿,请勿申请。

(4)个别社会奖学金的奖金是从设奖人下一年的经费中列支的,学校只能在收到设奖人汇来的奖金后,才能转发给获奖研究生。在这一过程中,存在因不可抗力导致设奖人不能提供资金,学校不能发放的情形。

3.评定工作通过学生处学生事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各学院上报的初审获奖研究生名单必须通过学生事务综合管理系统生成,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按照每项社会奖学金的时间要求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研工部。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

1、社会奖学金评奖要求:http://cmsm.xjtu.edu.cn/uploadfile/2017/1019/20171019113600220.pdf

2、社会奖学金申请表:http://cmsm.xjtu.edu.cn/uploadfile/2017/1019/20171019115746793.xls

http://cmsm.xjtu.edu.cn/uploadfile/2017/1019/201710191157463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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