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参评对象:2019级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
(二)参评资格:
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思想品德要求,不符合者无参评资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精勤求学,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
5. 需缴清学杂费或已通过绿色通道进行缓缴,且不存在其他欠费项。
(三)评定办法:
1.按照年级综合成绩排名(学习成绩+思想品德评分+科研成果加分),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
2.学习成绩按照“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绩点计算办法”计算。
3.思想品德评分按照“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生奖学金思想品德评分表”打分。
4.科研成果加分按照“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生奖学金评定科研成果评分细则”核定。
5.学术型与专业型硕士生分别排队,各类奖学金具体名额由学院评定小组按照学校下发的指标确定。
6.综合分数相同情况下,学位课平均成绩高者优先申请奖学金。
上述各文件详见附件一。
(四)考核时间:2020年10月。
机械工程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参评对象:2018级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
(二)参评资格:
申请者思想品德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精勤求学,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
5.需缴清学杂费或已通过绿色通道进行缓缴,且不存在其他欠费项。
不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研究生不具有参评资格。
(三)评定办法:
1.学业奖学金等级延用上一学年的评定结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7〕89号)文件规定)。
2.本年度中期考核优秀者自愿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由答辩专家从思想品德、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和社会实践,以及“三助一辅”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定。
3.中期考核非优秀者如有意愿参加奖学金评选,需由所在系所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并有至少3名二级及以上教授在系所推荐意见上签字认可(每名二级教授每年推荐研究生不超过两名)。
4.思想品德评分以班级评定小组统计为准:
依据学生日常表现给予思想品德评价,合格者给予满分,不合格者无参评资格。如有突出表现且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经个人申请,报学院评定委员会审批酌情加分(不包括科技竞赛类)。
(四)考核时间:2020年10月。
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