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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2022年推免生招生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1-09-20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西交研〔2021〕142号)和《西安交通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 总体目标

1.完成研招办下达的全日制推免硕士计划,2022年预计接收硕士推免生人数为328名(含专业学位100名);

2.完成研招办下达的全日制推免直博计划,2022年预计接收直博生人数为25名;

3.推免接收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整个接收过程平稳、有序、零差错。

二、 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  长:陈雪峰

副组长:王朝晖、张敏、周光辉

成  员:陈花铃、赵万华、陈天宁、张留洋、杨志勃、翟智、张小栋、李宝童、张庆、陈小明、赵宏、张琦、高智勇、张西宁、刘恒、张西宁、张新功

秘  书:朱永婷

三、 接收办法

(一) 接收基本条件

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基本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所在学校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其中直博生应来自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2.所在学科(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或相关学科)为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的一流学科或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B+以上学科,综合成绩排名前15%;

3.其他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或在正式高水平刊物发表过论文或参与较高水平科研项目,并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优秀生源。(二) 面试实施办法

1.面试形式

1)复试以面试考核为主;

2)参加我院夏令营并取得面试合格的推免生,可免去面试考核环节,夏令营的综合面试成绩可作为录取时的面试成绩;

3)其他申请的推免生,可参加我院各系所组织的面试考核(线上或线下,具体见系所通知,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时间及内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与英语表达能力等。

(三) 接收流程

1.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同学(含参加我院夏令营并取得面试合格的推免生),请于9月22日中午12:00前填报我校预报名系统(http://yzbm.xjtu.edu.cn),详细流程见“机械工程学院接收2022年推免生预报名通知”(http://mec.xjtu.edu.cn/info/1082/11431.htm)。

2.被我院预报名系统录取/预录取的推免生,须于9月28日03:00前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提交申请,我院将于9月28日00:00开始录取工作,预计05:00完成首批录取,如接收名额有剩余,将进行第二批录取。录取顺序为:1)参加我院夏令营并取得面试合格的推免生。2)填报我院预报名系统并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3)填报我院预报名系统并取得“预录取”资格的推免生。4)未参加我院预报名的推免生。以上每类推免生均按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其他优秀生源分类分批次择优录取。

3.被我院预报名系统录取/预录取的推免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不再进行面试,学院直接按录取顺序依次录取。未参加我院预报名的推免生,也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申报我院。

4.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的复试及拟录取通知,要求推免生在2小时以内做出回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推免生及时查看网上通知、务必在有效时间内回应。

5.推免生须提前联系确认导师,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时须参照我院2022年推免生招生目录(详见http://yz.xjtu.edu.cn/info/1086/3466.htm)填写正确的研究方向,并在备用信息里备注导师姓名。正式系统中填报的研究方向无特殊情况不予修改。

四、 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

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

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五、 注意事项

1.我校将于2022年6月底或7月初向被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被我院录取的2022年学术型研究生,将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

3.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承诺不再参与就业计划,并不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4.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在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体检工作由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如被录取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7.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若与学校规定有冲突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

机械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电话:029-82663802、88965204。

机械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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