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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2 点击数:

关于遴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选的通知

根据留学基金委通知,200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方式)第二阶段遴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往返国际机票,派出学校提供其他费用或争取国外经费。

二、申请条件

1、候选人员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年度选拔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类别条件等要求。

2、外语水平要求:

①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年度选拔简章中规定的外语合格标准。

②托福成绩580分、雅思成绩6.0及以上(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③达到国外接收单位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短期研修生:1-3个月

2、访问学者:6-12个月

3、博士研究生:36或48个月ティンバーランド ブーツ

4、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

5、博士后:6-12个月

6、硕士研究生:12-24个月

其中,申报短期研修生应是高等院校为整体提高某个学科领域的专业技术水平或双语教学水平组织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团队。团队人数应在10人以上,申报时需提交研修计划。

四、选派专业

为更紧密地配合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重点资助七大学科、专业领域,即:通信与信息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材料科学与新材料、能源与环境、工程科学、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具体学科及专业请查询《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

五、申请、评审与录取工作

1、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15日。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我校被推荐申请人登陆http://apply.csc.edu.cn,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后网上提交并打印后上交所在学校。学校将审核申请人申报信息,组织专家评审,填写《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留学基金委。

3、具体选派专业及候选人的评审工作由我校自行负责。

4、各校在校内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拟定留学候选人员名单并将以下材料提交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审核合格后予以录取。

①学校申报本项目留学候选人员的正式公函;

②留学候选人员名单;

③交纳报名、评审费单据复印件。

5、《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申请人相关证书复印件等由我校存档。

6、按照有关规定,我校被推荐申请人需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并汇到以下账户: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联 系 人:华玲美

六、派出及国外管理

1、本项目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被录取人员派出前均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事宜。派出后应自觉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2、本项目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免交保证金。

3、符合派出条件的被录取留学人员在收到外方院校邀请函并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即可到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派出手续。

七、申请者请在人事处主页的“资料下载”中自行下载《出国报名表》,学校将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候选人。 报名截止日期:2005年11月28日。

报名地点:人事处226室

联系人:魏朋

电话:82668367

人事处

200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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