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及有关单位领导、各位教师:
学校2005年下半年职称评聘工作已经开始,请欲申报的教师,按照后附学校通知中的任职基本条件(同时应满足管理重心下移学院有关任职规定),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申报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请按照学校的要求将代表作和评审费务必于10月28日前送交学院办公室王收阁同志处,以便统一汇总后及时呈交学校人事处送审。ティンバーランド ブーツ
机械学院办公室
2005.10.18
附件:学校人事处职务聘任通知
关于做好2005年第二批教师高级职务岗位招聘的通知
职聘[2005]2号
各院(部):
根据学校职务聘任工作的安排,本学期应聘教师高级职务岗位人员的校级答辩评议工作初步定于12月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核定
请各单位按照三年设岗规划进行核对,凡2005年教授、副教授岗位仍有空缺的学科,均可进行本次招聘;为了便于学校及时统一刊登招聘信息,请各有关单位于10月17日前到人事处聘任管理办公室核对本单位岗位空缺情况。
二、任职基本条件
1.教授职务
校外应聘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和相关教学科研经历,年龄不超过55岁。
校内应聘者196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须具有博士学位(应聘学科国内无博士学位授予点的除外),且到2005年12月底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对于1960年9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或应聘学科国内无博士学位授予点的,如不具有博士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硕士学位,担任副教授职务满8年;②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副教授职务满10年;③具有学士学位,担任副教授职务满12年。
所有应聘者须有三个月以上的国外工作学习经历。
2.副教授职务
校外应聘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和相关教学科研经历,年龄不超过42岁。
校内应聘者196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须具有博士学位(应聘学科国内无博士学位授予点的除外),且到2005年12月底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的教师;对于1965年9月1日前出生的人员,或应聘学科国内无博士学位授予点的,如不具有博士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硕士学位,到2005年12月底担任讲师满5年;②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满6年;③具有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满8年。
3.校外应聘者,若无教学经历,原则上不直接聘任到副教授以上岗位,可先聘任为讲师或研究系列的职务,教学评估合格方可申请应聘副教授岗位;博士后出站申请应聘副教授岗位者,须来校任教满一年且教学效果良好。
4.对于在教学、科研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特别优秀的应聘者,经学校审批可以适当放宽上述学历、学位、履职年限和年龄等条件,并参加学校集中答辩评审。
校内应聘者,除须满足上述任职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西安交通大学评聘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中所规定的业务条件。
三、代表作送审
1.应聘者提交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署名)3篇,作为通讯评议材料(一式5份)。此外,海外人员还须提交2份国外专家推荐信。
2.代表作必须是应聘者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的科学论文。
3.代表作由学校统一送审,请各单位于10月28日前将应聘者的代表作和评审费(每份预交评审费200元,根据评审人所在高校的实际收费情况多退少补)统一送交人事处聘任管理办公室。应聘者同时可提出本学科或行业需要回避的校内外专家名单(不超过3名)。
四、注意事项
1.2005年上半年应聘未通过者,若有新的成果(指下列成果之一: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获省、部级二等奖(前三名)以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收录2篇以上或同等级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以上),可参加本次岗位应聘。
2.申请者选定相关的学科岗位报名应聘后,在聘任实施过程中,不能随意变更应聘岗位。
3.不具有副教授评审权的学院推荐的教师高级职务人选以及各单位拟从校外聘任的副教授以上职务者,必须参加校级答辩评议。
学校将对具有副教授评审权的学院的评审结果进行随机复审,不通过者学校不予聘任。
4.2004-2005年期间,外聘教师高级职务岗位未达到20%的学院,若本次仍无进展,暂缓内聘。
5.属管理重心下移学院的应聘者还须符合应聘学院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