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教务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教学教务 > 正文

机械工程学院接收2009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2-10-22 点击数:

机械工程学院接收2009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

机械工程学院接收2009级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

根据西交教[2010]26号文件《关于2009级本科生转专业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机械工程学院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接收2009级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2009年入校的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本科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3、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且学期学分成绩在70分以上;4、第二学期期终考试结束后,成绩低于学期学分成绩70分者不予接受。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提交“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2、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均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笔试加面试,其中笔试科目两门:(1)高等数学(2)英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审核方式:

对考试、复审合格的学生,经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通过,主管校长批准,办理学籍转移手续,正式进入机械工程学院相关专业学习。

五、咨询时间、地点:

时间:5月11-14日 下午

地点:西2楼2层,机械工程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

联系人:王朝晖 马莉 电话:82668548 13087534596,

六: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5月28日下午2:30—4:30

面试时间:5月28日下午4:30—6:00

考试地点:机械工程学院第三会议室(西二楼中间二层)

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0-4-19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
           版权所有: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学院     站点维护: 网络信息中心 陕ICP备06008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