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院处发文西交人〔2017〕118号》、《机械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绩效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试 行)》,经院务会商定,机械工程学院关于科研项目绩效发放执行流程(试行)如下:
1、准则:科研项目绩效只能发给项目实际参与人员且为项目执行做出实际贡献的人员,不得发放与项目无关人员;
2、科研项目负责人填写《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见附件1),系所长或支部书记审核签字;
3、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进度及工作业绩,通过财务处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提交发放清单,打印发放表;
4、每周五前,将《申请表》、《发放表》提交学院科研办,学院科研副院长审核签字;
5、每周一,学院科研办帮忙代投到财务处。如需自行投递请取回《发放表》,提交校财务处。
附件1:《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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