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申请办理调整改派的流程及相关规定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凡申请改派的毕业生请按照以下规定及流程申请办理。
一、办理流程
1、毕业生向学生就业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2、就业中心进行材料初审
3、学生就业中心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批
4、统一办理改派
二、改派材料的内容
1、原单位退函即原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书》的证明文件,应盖有原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原属派回人事局,没有就业单位的,不需此函。
2、新单位接收函(或新《就业协议书》)即新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文件,应盖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3、毕业生本人的申请即毕业生本人对改派理由的申述文件,应由毕业生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部门盖章同意。
4、原报到证。
以上四份材料,必须齐备,缺一不可。
三、户口档案的处理
1、户口问题改派后需重新办理户口的毕业生,如尚未在原单位落户的,可持原来的户口迁移证和学生就业中心出具的就业变更通知单到离校前户口所在派出所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已经在原单位落户的,可持新报到证和单位证明到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档案问题改派后,档案可由原档案保管单位以机要方式寄回学校学生档案室,毕业生持新报到证底联和学生就业中心出具的就业变更通知单交档案室重新投递档案。或也可由原档案保管单位直接转至新单位。
四、有关改派的相关规定
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并领取了《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两个月内不予办理调整改派手续。已签订用人单位并派遣的,其改派期限为两年;未签订用人单位派遣回各市(区)人事局(教育局)的,派遣期限可延至三年。每人只能改派一次。因个人原因要求单位退回的毕业生,学校不受理其改派申请。在全省高校集中派遣期间(6月18日—7月20日),改派手续一律暂停办理。往届毕业生改派在集中派遣工作结束后转入正常。应届毕业生改派工作从9月份开始办理。